不利因素信息应告知消费者
公示的内容还包含不利因素信息。其中红线外不利信息主要指红线外对本项目整体或部分楼幢已知可能产生废气、辐射、噪声、烟尘污染等影响的不利因素,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站、变压器、通信基站、道路、桥梁、隧道、火车站、汽车站、油气库站、危险品仓库及其他污染、辐射、噪声源或危险场所等。
红线内不利信息主要指红线内对本项目整体或部分楼幢已知可能产生废气、辐射、噪声、烟尘污染等影响的不利因素,包括公共厕所、化粪池、垃圾站、变压器、换热站、配电室、通信基站、商业用房、物业用房、车库出入口、健身场所以及其他污染、辐射、噪声源等。
户型不利信息主要指对部分户型在视线、采光、空气质量、装修使用等方面已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外立面造型、外连廊、管道层、烟道、天然气管道等及户内的梁、柱位置、尺寸等。
同时,还要公示项目不确定因素信息。如*资源不确定信息主要指商品房相对应的*或*,应以*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房屋交付标准应与样板房保持一致
拟推出的公示新规要求房屋销售场所、样板房应设置在永久性建筑内。项目销售时展示的绿化、园林等景观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不得采取先扩大景观建设范围后拆除的方式误导购房人。
设置样板房的,应在计划售楼现场或预(现)售楼盘内(即实体楼内)建造验收合格的交付样板房。房屋实际交付标准应与样板房的装饰装修标准保持一致。交付标准为全装修的,样板房内原则上不得摆放家具、家电等非交付范围的设施设备,确需摆放的应标注尺寸大小,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非交房标准;交付标准为毛坯的,样板房应以毛坯形式展现。
鼓励推进在实体楼内设置样板房,真实展现房屋户型、结构及尺寸、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对积极响应倡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辟绿色通道,提前受理、审核测绘成果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现房销售备案等业务,加快各项手续办理进度。
销售场所展示的户型图(模型)、沙盘模型、区位示意图等,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尺寸比例(标注比例尺)制作,不得采取夸大有利因素或缩小、弱化、隐瞒不利因素等方式制作与规划设计或实际不相符的图标、模型。